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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广东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巡回检察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
据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吴伟滨主任介绍,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书面提出纠正“减假暂”不当案件20480件,被采纳20447件,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为99.84%。
“巡回检察是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大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大创新,对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吴伟滨主任说。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下,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努力为服务保障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广东作为监管大省,监管场所和被监管人员数量均位居全国首位,法律监督任务非常繁重。巡回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省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司法警察、检察技术等部门,对外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内经常性组织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研究制定推进工作的措施意见。
吴伟滨主任说, 从2019年我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以来,省检察院共组织召开与巡回检察有关的全省性会议11场,包括动员部署、业务推进、研讨交流等,常态化保持巡回检察督导力度,确保每个阶段每项任务都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也注重发挥示范效应,统一调配全省检察力量,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回检察组,对部分监管场所直接开展巡回检察,为全省检察机关“打样”。
“全省各地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也带头办理巡回检察案件,积极参加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最大限度发挥巡回检察效能。” 他说。
从2019年开始,历经4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已组织完成对全省监狱、看守所,以及6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35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共发现监管执法问题3955个,检察履职问题339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96人,监督收监执行21人,累计制发检察建议97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28份,移送职务犯罪或违规违纪线索一批。省检察院共组织开展4轮交叉巡回检察,在去年底首次实现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发现问题数量大幅提升,一些深层次问题得以监督纠正、部分机制性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实现了刑事执行和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郑彩雄)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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