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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就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答记者问。
推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全省中医药发展,2020年和2022年先后出台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20条措施和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动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药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中医药机构区域辐射力不断提升。二是医保总额向以中医药收入为主的医疗机构倾斜,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三是在474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日间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累计为16.42万人次报销医保费用5.57亿元,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四是加快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提高了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更好体现中医特点和优势。
强化基础保障,实现中医药服务普及惠民。一是降低群众使用中医药治疗的个人负担,参保患者在基层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全省不低于85%。济南、济宁、泰安、威海、德州等市还结合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探索实施了降低中医住院起付线、提高中医机构、中医特色专科报销比例等措施。二是在继续保留中药饮片25%加成的基础上,全省统一取消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中药治疗。三是将70个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院、药店“双通道”管理,进一步提高中药供应的可及性。
强化价格政策引导,促进中医技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2年按照有升有降的原则,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外治、中医骨伤等七大类42个项目纳入调整范围,中医项目基本达到应调尽调。二是新增“中医经络调理”等22项中医和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全省中医(含康复类)项目总数已经达到208项。三是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对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煎药费等自费中医项目,允许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用活医保基金杠杆,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将1381种中成药、892种中药饮片、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更好满足群众中药治疗需要,提高了中药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成立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按照“保质、提级、稳供”目标,牵头15省开展全国首单中药饮片省际联采,21个中药饮片品种共有100家企业中选,平均降价29.5%,最大降幅56.5%。三是将符合国家和山东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医疗机构自主网上采购,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有效推动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生产由企业标准向国家和省统一标准过渡。同时积极研究推进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工作。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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