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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8月24日公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喻丽丽、曾万辉、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圣发、郑珊、顾菊香、韩淑云、曾巧巧、胡亚华、刘培福、张阳、廖凯、刘奕承诺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
其中,公司董事郑珊的承诺仅代表其个人意愿,不代表其所属委派单位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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