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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恒动力IPO:公司内控与员工持股饱受质疑

来源:云掌财经电鳗快报    时间:2023-08-04 09:42:08

《电鳗财经》文/高伟

今年6月9日,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恒动力”)成功过会,本次创业板IPO,公司计划募资4.87亿元用于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等项目。

《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在主营业务、员工持股平台等方面,成为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重点。尤为注意的是,两起伤亡事故暴露内控有效性。


【资料图】

刘帆控制73%股权

招股书显示,刘帆直接持有TPP HK100%的股权,通过 TPP HK 和铁比比控制正恒动力表决权比例为 72.87%,为正恒动力的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市场人士认为,一直以来,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家族式企业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损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

据天眼查显示,刘帆目前有10条任职信息,担任高管10家,且没有实际控制企业。但刘帆自身风险就有19条,周边风险多达159条,预警提醒有219条。

自身风险方面,其在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开庭公告,在成都斯太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在成都斯太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纠纷而被起诉,在成都斯太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在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在成都斯太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被起诉的立案信息,在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他人或公司的立案信息。

周边风险方面,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担任高管的四川世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的股权被冻结。

诉讼方面,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斯太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桐林铸造实业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

另外,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都桐林铸造实业有限公司有环保处罚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都江堰川相铝业有限公司有环保处罚信息。

董事长数百条风险缠身,如此一来,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两起伤亡事故暴露内控有效性

上会稿显示,报告期内,正恒动力及其子公司桐林铸造、川相铝业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 2019 年第三季度的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员工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了4次行政处罚。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正恒动力受到的4次行政处罚中,有3次与生产安全有关。

其中,2020年8月15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对川相铝业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020年9月7日,川相铝业被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1.80万元。

2022 年 7 月 11 日,因生产过程中一名员工违章操作受伤死亡,大邑县应急管理局向桐林铸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以 30.00 万元罚款。

仅仅过了4个多月,桐林铸造再次发生生产过程中一名员工违章操作受伤死亡事故。2022年12月5日,大邑县应急管理局向桐林铸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以30万元罚款。

对于冲刺上市期间连续发生的两起人员死亡事故,深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也进行了重点关注,要求说明公司报告期及期后是否仍存在未披露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被多次处罚后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整改后仍发生安全事故或被处罚是否对其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依据是否充分,并充分揭示合规经营相关风险。

正恒动力回复表示,前述2起生产安全事故均系员工违章操作所致,属于偶发性意外事件。2起事故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业内人士认为,在冲刺上会的关键时期,正恒动力及其子公司仍连续出现两次人员伤亡事故,表明其内控存在明显的缺陷。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整改措施,但其有效性仍需要时间观察。

上市委关注员工持股平台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委对正恒动力上市在现场问询了两大问题:

主营业务问题。根据公司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传统燃油乘用车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8,918.50 万元、46,790.77 万元、52,009.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1.63%、74.67%、73.19%;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680.78 万元、1,905.93 万元、5,129.2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25%、3.04%、7.22%。

要求公司结合燃油汽车未来市场空间、主要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转型等,说明公司在燃油车领域的新项目新产品开发情况,该领域业务是否具备稳定性和持续性;结合行业技术壁垒、市场竞争格局等,说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技术、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情况,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竞争优势,是否具备成长性。

员工持股平台问题更为敏感。根据申报材料,公司2015年以财产份额代持的方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信源集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除了公司员工,还包括少数外部人员。该次股权激励导致公司历史上存在股东人数经穿透计算后实际超过二百人的情形。

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外部人员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历史上存在股东人数经穿透计算后实际超过二百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风险。

《电鳗财经》将持续跟踪报道正恒动力IPO进展,以及该公司回复问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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